{{ $t('FEZ002') }}輔導室|
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五十四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 | ||
一、參加作品:內容不拘。 二、繪畫媒材 :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三、規 格 :限四開39公分×54公分 四、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 五、校內收件日期:112年10月18日截止 六、收件地點:輔導室 七、報名注意事項 : (一)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抄襲或模仿及成人加筆者均取消資格。 (二) 標籤格式:統一以主辦單位標籤規格(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內容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填寫不清楚或校名與校址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內容資訊請填妥一致),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未以主辦單位標籤規格送件者,主辦單位不予評選。 (三) 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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