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依據該會114年9月19日114靖娟北總字第1140000395號函辦理。 二、該會於服務「曾經歷家外不當對待事件的家庭」過程中發現,不論是家長或是兒少,在面對或是目睹不當對待事件的衝擊時,往往都會有許多的想法,而這些想法都值得被好好的重視並了解。 三、綜上,該會將以「家外不當對待」為活動主題,邀請曾經歷或目睹不當對待之家長及兒少共同參與,期協助本市各國小家長及兒少凝聚意見與想法並討論現行不當對待相關制度可 改善之處,透過家長與兒少之聲音,將成為推動不當對待相關議題持續進步的重要力量。 四、檢送該會活動單張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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