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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14年性別平等教育日展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17894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自112年起,每年的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三、114年性別平等教育日策展活動說明如下:
四、本次展覽內容具教育意義,參與教師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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