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附件為「115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校內初選實施計畫」、「校內初選報名表」各1份。 五、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二、參賽類組有:繪畫類(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書法類(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平面設計類(中年級組、高年級組)、漫畫類(中年級組、高年級組)、水墨畫類(中年級組、高年級組)、版畫類(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三、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 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每校各類組作品可送件各 1 至 5 件。
四、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
六、9/16(三)為校內繳件截止日期【請填寫校內初選報名表】,請依期程向學校提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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